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路跨石苏干沟桥涵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路跨石苏干沟桥涵工程 已由 ******委员会 批准以郑高审批〔2024〕32号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405-410172-04-01-585618 ,招标人为 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路跨石苏干沟桥涵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境内;
2.3工程概况:滨河路位于郑州高新区连霍以北区域,道路呈东西走向,规划为城市主干路。石苏干沟位于高新区、惠济区,起自石佛沉砂池东侧,沿垂柳路、池北路、郁香路向北,穿越连霍高速、西三环、郑焦城际、京广铁路后,沿石苏路排入贾鲁河。跨石苏干沟桥涵工程,中心桩号2+880.527,涵长104.224m,项目投资金额约720万元;
2.4 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及落实:区财政资金,已落实;
2.7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至投标截止当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须出具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相关市政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2 其他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须出具书面承诺)
(2)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
(3)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
(4)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需包含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2 月 18 日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B 区第 十二 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0。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国家)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0371-******
传 真:无
邮 箱:******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17号楼24层
联系人:祝女士、张女士
电 话:0371-******/0371-******
传 真:无
邮 箱:******
监督部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17号楼
电 话:0371-******
传 真:无
邮 箱:******
2025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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