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一律以电子版的形式提报至阳光采购平台
投标单位因自身失误导致废标的,同一项业务中发生1次原则上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包括具有相同法人、董事、股东、监事、代理人、高管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年度内累计发生5次(含5次)原则上本年内不允许再参与招标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包括具有相同法人、董事、股东、监事、代理人、高管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
1、项目名称:唐山区域启新公司财产及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保证金:6000元(陆仟元整),缴纳保证金的方式:电汇或保函。
4、唐山区域启新公司提报财产及车辆保险服务需求,凡具有符合启新公司财产及车辆保险要求的保险单位均可参与,详情如下:
(1)、财产一切险:其中建筑物资产1批次原值暂估******5.01元、含税最高限价50000元;机器设备资产1批次原值暂估******9.56元、含税最高限价50000元;参考税率6% 。
(2)、机器损坏险:机器设备资产1批次原值暂估******9.56元、含税最高限价200000元 ,参考税率6%。
(3)、车辆保险:车辆保险资产1批次原值暂估******.31元、含税最高限价21416.77元,参考税率6%。(相关车辆的车牌号、车型等信息详见附件)
5、资格条件:(1)核心偿付能力达到100%以上(提供最新核心偿付能力信息,要求清晰可辨认。)(2)营业执照、保险许可证
6、其他注意事项:
6.1保险费用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含6%增值税。
6.2财产保险最高限价为300000元,免赔额度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业务自行填报。
6.3车辆保险最高限价为21416.77元,实际投保根据车辆出险记录和报价优惠系数确定。
6.4平台报价与纸板报价因四舍五入或其他原因不一致时,以纸板报价为准;优惠系数与对应报价不一致时以较低的报价为准,投标人提报价格超过招标人制定的最高限价的予以废标处理。
6.5结算方式:
(1)财产保险结算方式:投保人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以电汇的方式一次性足额缴纳保险费(税率6%)。
(2)车辆保险结算方式:保险到期前保险人提供优惠后报价单,投保人按照报价单金额将全额保险费一次性汇款至保险人账户中,保险人收到保险费于两日内出具保险单及增值税发票(税率6%)并交给被保险人归档。(保险公司出具的车辆保险电子保单视为保险合同,不需要再逐车走合同。)
7 、付款方式:电汇
******集团黑名单库的供应商不得入围(拉入黑名单的单位及下属的各成员单位均不允许入围、上级单位不受影响)。
9、财产及车辆保险需要统一报价,不得分项报价,此次询价不允许澄清。
10、相关意向单位需遵守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的,招标方有权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警告,冻结或拉黑处理。